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广州市于2021年4月21日24:00起对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税收政策进行调整(查看具体政策)。 1、原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依据是什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2、原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的具
本地 2025-03-06 19:30 101
广州市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政策适用条件增值税花都区、从化区适用购买未满2年计税金额×5%购买满2年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房(计税金额-上手发票或契税完税证金额)×5%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适用购房未满5年计税金额×5%购房满5年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房(
本地 2025-03-05 20:10 20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4月22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最新征免政策如下表所示:广州市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新政策适用条件增
本地 2025-03-04 21:50 206
对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有疑问,应如何咨询? 如纳税人对增值税征免年限调整有疑问,纳税人可拨打12366进行问题咨询,也可通过全市办税服务厅以及税务部门进驻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的税务窗口进一步了解相关事项。广州市税务窗口将为市民提供专业的讲解、答疑和辅导等便民服务。 咨询方式:
本地 2025-02-24 03:40 363
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广州市于2021年4月21日24:00起对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查看具体政策)。 执行时间如何确定? 个人住房转让合同网签时间在
本地 2025-02-24 00:00 358
调整后新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涉及哪几个行政区? 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个区按新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执行。花都区,从化区按原政策执行。 调整后新的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的具体内容? 将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
本地 2025-02-22 01:40 374
原增值税征免年限政策具体内容: 广州市范围内,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本地 2025-02-18 18:40 396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通知》(穗府办函〔2021〕30号)明确: 2021年4月22日起,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9区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从2年提高至5年。 调整时间: 5年的起算时点以个人购买住房
本地 2025-01-24 04:00 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