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惠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
资讯 2025-03-09 05:30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宅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公有住宅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
资讯 2025-03-08 04:30 1
在申请通过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程款项将以转账方式支付,不经过中间环节,直接拨付到维修单位账户上。 《办法》规定,维修工程款项支付具体分为两类:5万元以下的工程将先维修,后付款,分2期支付,第1期款支付90%,第2期款支付10%为工程质保金;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则分3期支付,第1期款支
资讯 2025-03-06 07:10 92
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广州将在部分区域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 新政明确: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 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合理适度集中发布住宅用地出让信息,全年分三批次集中
本地 2025-03-01 19:10 333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产生的背景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主要是要解决产权结构多元化情形下,对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时,如何筹集费用的问题。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该制度正式实
资讯 2025-02-27 20:00 33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 (一)使用范围: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
资讯 2025-02-20 16:20 364
建设单位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需一次性全额垫资缴存 根据《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实行统一缴存、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业主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公有住宅售房单位缴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售房单位所有。 具体到缴存数额上,《办法》明确,业主按其所拥有物业的
资讯 2025-02-17 17:40 420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穗府办规〔2020〕1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我市农村住宅建设规范化管理、便捷化服务,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本地 2025-01-31 06:50 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