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惠城区3月23日开启垃圾分类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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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3 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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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惠城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部署会。惠州头条记者从会上获悉,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到2020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遵循省标),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

“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面建成。 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目前已选取了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机关单位、惠州学院、惠州市第一小学、华贸天地、金裕碧水湾、湖畔新城、云山花园、惠州火车站等不同场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头道工序”,抓好前端回收管理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前提。惠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里“四分法”的标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设施设备分别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依次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另外,惠城区将与市环卫事务中心相互配合跟进好,加速所辖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焚烧发电厂等设施的新建、改造,以及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试点项目的同步建设,推动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源头收集到末端处置能力相适应的全过程分类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
(1)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
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2)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
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餐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打印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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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上午,惠城区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部署会。惠州头条记者从会上获悉,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到2020年底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遵循省标),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
惠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将于3月23日正式开始,目前已选取了惠州市和惠城区政府机关单位、惠州学院、惠州市第一小学、华贸天地、金裕碧水湾、湖畔新城、云山花园、惠州火车站等不同场所,以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分类投放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头道工序”,抓好前端回收管理是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前提。惠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省里“四分法”的标准,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机易腐垃圾(又称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设施设备分别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依次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另外,惠城区将与市环卫事务中心相互配合跟进好,加速所辖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焚烧发电厂等设施的新建、改造,以及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试点项目的同步建设,推动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源头收集到末端处置能力相适应的全过程分类处理系统。
生活垃圾分类“四分法”
(1)可回收物(蓝色垃圾桶)
是指适宜回收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物等。
(2)厨余垃圾(绿色垃圾桶)
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餐馆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3)有害垃圾(红色垃圾桶)
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日用化妆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打印墨盒、硒鼓等。
(4)其他垃圾(灰色垃圾桶)
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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