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年3月30日街道居委会名称具体地址办公电话江南中街万松园前进路24号之一020-89093478得胜万松园24号之一020-84480327南园东前进路君雅街31号二楼020-84471719南园西南园大街32号之一020-84487407聚龙江南东路59号020-840586
本地 2025-02-21 22:10 381
严防疫情传播,守护广州市居民身体健康,2022年4月19日广州疾控提醒: 自4月5日以来有河北省唐山市,4月16日以来有山东省泰安市,4月17日以来有河南省鹤壁市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及所有穗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请跟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主动报备,接受社区相应的健康管理。 河南省
本地 2025-02-17 06:30 415
天河区关于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的通告(四)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要求,经专家综合研判,划定和调整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
本地 2025-02-05 23:00 471
天河区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研判,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 (一)沙河街道 尚塬街3号(尚塬颐都汇A2栋),先烈东横路40号5
本地 2025-02-01 17:50 564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2022年12月4日14时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赤岗街道 1.赤岗东
本地 2025-02-01 11:30 574
海珠区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疫情处置进展,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工作要求,海珠区决定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将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防控措施。 一、昌岗街道 1.晓园东1、7、8号
本地 2025-01-24 19:30 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