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1.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 3.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并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职工; 4
资讯 2025-03-07 06:00 0
惠州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 此前,广东省发布消息明确,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每年6月份至10月份期间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都应当按照规定发放高温津贴。 值得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作为劳
资讯 2025-03-05 17:10 4
生育保险待遇 一、产前检查报销 已办理生育备案登记的参保人凭身份证及社会保障卡在本人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在医院直接按规定结算。 报销比例: 二、住院生育,因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注: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未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本市职工医保)和户籍所
本地 2025-02-28 20:00 320
发放对象 2016年8月至2022年12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同意申报、或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授权自主评审并获得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尚未领取本项津贴的惠州市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是2023年3月20日至4月7日,逾期未按要求申报
资讯 2025-02-23 12:00 378
执行新《规定》后 1.灵活就业人员等四类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 即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在今年10月1日之前和之后生育,同样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但10月1日之前享有生育津贴,10月1日之后不享受生育津贴。 以下人员或其用人单位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按照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资讯 2025-02-22 09:40 361
省人社厅表示,考虑到广东省2012年公布的高温津贴标准目前已执行8年多,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上涨情况逐渐不相适应,因此拟适时调整提高高温津贴标准。 现行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省人社厅指,若将高温津贴标准调整至300元/月,按天数折算为每人每天13.8元,增长幅度达
资讯 2025-02-18 19:40 392
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申请时限调整 1.职工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经备案后在省内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并在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参保
资讯 2025-02-18 13:40 410
2012年6月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
资讯 2025-02-17 23:30 411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调整。 二、调整对象 2016年12月31日前
本地 2025-02-09 02:00 436
1.2018年惠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2018年惠州高温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或按天折算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至10月份,发放的方式为按月发放。按照《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粤府令第166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
本地 2025-02-08 21:40 453
可以的。 申请时间:参保职工生育时达不到规定缴费时间的,并继续连续参保缴费的,可在生育假期结束1年后的3个月内,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生育津贴发放标准按综合医保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办理方法: 单位需提供《惠州市单位申领生育津贴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的开户
本地 2025-02-08 06:50 430
“穗好办”APP上线生育津贴支付申办服务 为方便妈妈们更为便捷地申领生育津贴,“穗好办”APP上线了生育津贴支付申办服务,符合条件的妈妈不需要再去窗口,在家里动动手指就能申领生育津贴。 “穗好办”生育津贴支付申办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穗好办”APP; 第二步:打开“穗好办”A
本地 2025-02-08 05:20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