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8月17日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要求,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在南沙区买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可在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的前提下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住房,即: 1、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 2、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
本地 2025-03-08 02:10 0
2021年4月2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穗府办函〔2021〕26号),新政延长了人才政策房限售期限。 政策内容: 通过享受人才政策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坚决打击
本地 2025-03-07 07:30 41
执行日期:2021年8月2日起 执行时间点: 1、2021年8月2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 2、2021年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
本地 2025-03-06 15:20 148
实施时间:2021年4月3日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自2021年4月3日起执行。 ➤人才房限售年限延长至3年执行时间 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延长到满3年。 执行时点延续以往
本地 2025-03-06 05:30 127
广州市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免政策适用条件增值税花都区、从化区适用购买未满2年计税金额×5%购买满2年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房(计税金额-上手发票或契税完税证金额)×5%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适用购房未满5年计税金额×5%购房满5年普通住房免征非普通住房(
本地 2025-03-05 20:10 205
政策具体内容: 为促进黄埔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黄埔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穗埔建〔2019)261号)。通知自2021年8月2日起执行。 执行日期:2021年8月2日起 执行时间点: 1、
本地 2025-03-04 16:20 243
南沙人才购房条件: 1、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广州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南沙区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得补缴)的前提下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
本地 2025-03-04 01:20 306
▶花都人才绿卡购房政策 持有花都区人才绿卡,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可享受广州市户籍居民待遇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房,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及外国人,持中国护照、拥有国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且国内无户籍的留学人员和其他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1套自住房。
本地 2025-03-03 09:30 330
南沙人才购房数量: 1、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 广州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广州户籍家庭和单身1套。 2、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广州市人才绿卡的持卡人才 购买住房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3、港澳居民在南沙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享受与广州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即户籍家庭2套、单身
本地 2025-03-01 22:50 329
8月17日,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决定调整《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2019年12月13日发布)。 调整时间: 调整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 1、2021年8月17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网签
本地 2025-02-25 20:20 355
关于调整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政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南沙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决定调整《关于进一步便利人才及港澳居民购买商品房的通知》(2019年12月13日发布)如下: 一、广州南沙人才卡A卡、B卡的持卡人才,可在符合我市商品住房限购总套数规定(户籍家庭2套、单身1套;非户籍家
本地 2025-02-25 20:10 340
▶白云区人才绿卡购房政策 人才绿卡持有人,可享受办理长期居留证件和R字签证、子女入学、购房购车、办理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待遇。实施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1年08月10日。 申领人才绿卡条件: 每年在广州市白云区创业或工作超过6个月的,非广州市户籍的境内居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
本地 2025-02-25 15:20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