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工伤认定的办法及其标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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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3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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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时间:工作时间、因工外出期间、上下班途中等均属工伤认定时间内。
期限: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认定范围:
1、患职业病。
2、在工伤认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从事相关前期后期工作或履行

工作职责受到的事故伤害。 3、在工伤认定时间内,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其它交通事故伤害的均属工伤认定标准内。
4、在工作时间或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5、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6、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非工伤范围:具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行为的不属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办法
受理部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股
咨询电话:0752 - 2115335 或 12333
申请办法: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惠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按时申请的处理办法: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属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申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理程序: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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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标准
时间:工作时间、因工外出期间、上下班途中等均属工伤认定时间内。
期限: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认定范围:
1、患职业病。
2、在工伤认定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从事相关前期后期工作或履行
3、在工伤认定时间内,受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其它交通事故伤害的均属工伤认定标准内。
4、在工作时间或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5、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6、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非工伤范围:具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行为的不属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办法
受理部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社会保障股
咨询电话:0752 - 2115335 或 12333
申请办法: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惠州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按时申请的处理办法:由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属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的,申请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申请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受理程序:惠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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