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医保药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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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3 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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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列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未经批准的自制药剂均为自费药品,基金不予支付。
2.《药品目录》中标注“乙类”字样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5%。
3.使用全血或成份血时,按

“乙类”药品支付。 4.白蛋白只限急救时和适应症使用,个人自付40%后,再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5.住院患者出院带药限《药品目录》内,属于治疗所需的药物,其带药限量:急性病不得超过7日药量,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药量。
本站涵盖的内容、图片、视频等数据系网络收集,部分未能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谢谢大家!
1.未列入《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简称《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和未经批准的自制药剂均为自费药品,基金不予支付。
2.《药品目录》中标注“乙类”字样的药品,个人自付比例为5%。
3.使用全血或成份血时,按
4.白蛋白只限急救时和适应症使用,个人自付40%后,再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5.住院患者出院带药限《药品目录》内,属于治疗所需的药物,其带药限量:急性病不得超过7日药量,慢性病不得超过15日药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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